外国语学院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 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苏大教〔2025〕5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181 号)文件精神,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长)、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副组长)、纪检委员(副组长)、专家教授代表、教务秘书及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含解读推免政策、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开展综合评价与遴选、调查处理异议反馈等。推免相关重要事项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并由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
(二)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主要包括本科教学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各系负责人、教务秘书及辅导员等,对推免材料进行审核、鉴定、评分和存档。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除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181 号)文件中的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要求外,申请学生还须满足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专业排名前30%(含30%,GPA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另课程成绩指首修成绩),成绩数据以推免申请系统中的成绩及排名为准。
三、工作流程
按《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81 号)进度安排执行,节点如下:
9月7日前,学院网站公布实施细则。
9月7日10:00至9月9日17: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提交“推免申请”。
9月9日至9月10日,学生向学院教务办递交发展素质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9月12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9月12日,学院组织综合评价及遴选。
9月13日12: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和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七日(9月13日-19日)。
9月19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的审定,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四、名额分配

五、综合评价及遴选办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依规遴选。
1.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500 分)= 学业成绩(GPA×100)+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 100 分)。
公式说明:GPA是指入校以来的课程首修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分数相加计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2.发展素质成绩的说明和评分标准
(1)学生在前述五项发展素质某一方面中存在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算一项。
(2)科研成果发表和学科竞赛获奖的日期应为入校以来至2026年9月9日,且是以苏州大学的学生身份获得。
(3)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并打分,必要时可联系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专家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发展素质评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科研成果(最高30分)

学科竞赛(最高30分)

3. 遴选办法
推免工作小组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并按各专业拟分配名额,最终形成33人的拟推荐名单。另候补2人名单将在未取得拟推荐资格的所有专业的学生中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来排定。若有任何专业的推荐名额未报满或公示期有学生退出或学校有调剂的名额,则候补进入推荐名单。
各专业如遇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且总数超过计划名额,则GPA(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成绩排前者优先推荐,如GPA小数点后2位也相等,则看GPA成绩小数点后4位;如再相等,则看学分加权平均分;如再相等,则看参军入伍服兵役得分、参加志愿服务得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得分、科研成果得分、竞赛获奖得分,依次类推。
六、工作纪律、回避报备与材料归档
(一)工作纪律、回避报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学生)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如果有非直系亲属(学生)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请相关人员于9月9日前,将推免回避与报备等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学院于9月10日将推免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交教务处。
(二)材料归档:学院教务办负责材料归档,纸质材料保留不少于1年,电子扫描版和录音录像等电子材料保留不少于5年,涉及在办信访、举报或诉讼事项的延长至事项办结后2年;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电子扫描保存。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对于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的,可再向教务处申诉。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受理申诉截止时间为学院公示截止时间。
申诉联系方式: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庄老师,电话0512-65243010,邮箱yfzhuang@suda.edu.cn;苏州大学教务处胡老师,电话0512-67163652,邮箱xlhu@suda.edu.cn。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细则适用学院2027届所有本科生,解释权归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7日